長期以來,電纜業界不斷大呼“電線電纜價格已經成了蘿卜價”,“企業利潤嚴重下滑,已經接近虧損或正在虧損”。于是,便使出種種招數對付“蘿卜價”問題,但效果并不明顯。以至于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籬笆墻的影子還是那么長。怎解?愚以為,要了解電纜行業價格的亂象的真諦,電纜價格為何成了“蘿卜價”,還得從了解“月亮”、“星星”、“籬笆”和“影子”入手。
產品價格概念急需厘清
產品價格是由產品實物價值和產品社會價值兩個方面構成的。我們現在常說的產品價格,通常是指產品的實物價值,而往往忽視了產品的社會價值。
產品實物價值主要由生產成本、流通費用和銷售費用構成的,是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必要條件,而生產成本是產品價格的主要組成部分。還有產品流通費用、稅收以及企業心目中的產品利潤等?,F在面臨的產品價格,都是產品實物價格,并且都是以制造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管理、包裝、運輸、保險、裝卸、投標、財務、質保金以及保函費等)為主要依據。當然,這是企業生死攸關的大事,馬虎不得。
產品社會價值是指產品銷售以后所能產生的社會效果,也就是常說的社會效益。這些年來,國家有關部門開展了不少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活動,呼吁企業要有“道德血液”。在整治產品價格混亂的同時,也應明確強調產品的社會價值。而現在,產品的社會價值往往被人們忽視了。所謂的“優質優價”和“優質不優價”,也屬于產品社會價值的范疇。
早在30多年前的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已實行過“優質優價”政策。那時候,把產品質量分為“優等品”、“合格品”和“等外品”三個等級,這些質量等級都明顯地標識在產品合格證上,明碼實價,由顧客任選。即便是“等外品”,也只是非主要性能達不到標準要求,但不影響使用。
而現今,在產品合格證上,已不再標識質量等級,只有產品價格基本上成了判別其質量優劣的依據。產品的實物價值是很透明的,其構成人所共知。流通領域的產品價格,已能充分反映出產品質量的狀況。而產品的社會價值則往往是隱晦的。市場誠信度和美譽度并不高的企業,還在那里大聲吆喝叫賣偽劣賣產品,以次充好,蒙騙顧客者。他們是正常產品社會秩序的破壞者。需要整治的,不能僅僅看他們的價格本和投標價格,同時也要揭開他們骯臟的心靈內幕。
產品價格亂象急需監管
在以往的計劃經濟年代,電纜行業經歷了《紅本價》和《藍本價》兩個價格體系,一直延續了20多年。市場經濟化以后,沖破了舊的價格體系,各地產品價格呈現一片混亂,政府和主管部門已無招架之力,使其放任自流。這種產品價格亂象不但傷害了行業本身,也使用戶陷入困惑。面對電纜企業的價格混亂,用戶部門則祭出了“最低價中標”的殺手锏。于是,一場“超低價競銷”的鬧劇粉墨登場,并且愈演愈烈。好在電纜行業內也有很多關心產品市場的志士仁人。他們對這個行業的生存環境極為關注,甚至發誓不惜代價扭轉這種混亂局面,并且為之奔走呼號。
行業網絡媒體也在以實際行動發掘行業的正能量。2012年,電纜行業《網絡紅本價》推出。該《紅本價》采用標準產品結構尺寸、實時材料價格以及科學計價方法,提出了企業應該遵循的、真實合理的產品價格,已受到全國十余家電纜用戶單位的關注,并簽訂了產品價格咨詢和監督協議,執行效果良好。2014年以來,《全國電線電纜重點產品價格監測數據分析報告書》推出,從產品價格監測數據的分析入手,揭示產品價格的真諦。該《報告書》數據真實,發揮了行業產品價格監督作用,是難得的行業產品價格數據分析和企業制定產品價格的重要依據。
行業組織也在為此不遺余力。2014年春,江蘇省光電線纜商會推出了商會自律和監察委員會《監察提示函》管理模式。其宗旨是預防和減少線纜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規范行業市場競爭秩序,提升產品質量。并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使企業進入公開、公平、公正、公信的運營軌道。據悉,此舉已獲得良好的市場監督效果。
產品價格體系急需完善
如上所述,這次提出具體產品的行業自律價格,也只能起“建議價格”的作用。要想把產品價格引入正常軌道,還需要發揮第三方監督部門的作用,輔之以行政和法律手段。在目前來看,一個完整的產品價格體系的建立,應該有三方面的共同努力才得以實現,即政府部門、價格制定部門和價格監督部門(有些國家還包括法院)。
政府部門應為行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依法嚴厲整治非法企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同時加大產品社會價值的監管力度,讓企業在這個環境里公平競爭,確保行業正常、有序的競爭環境,使企業良性發展。政府部門對此應責無旁貸。
行業價格協會應根據行業狀況和市場需求,制定合理的產品價格,既讓企業有合理的產品利潤,也讓用戶盡量減少采購成本,實現供需雙贏。但是,準確的產品價格的制定必須有準確的依據,否則,制定出的價格偏離實際,對企業造成誤導。第三方監督機構已經發現,在已公布的58個規格產品自律價格中,有些產品的自律價格疑似“價不抵本”,建議價格協會應對此審慎核算。
產品價格監督部門應深入了解并監督價格協會制定的自律價格執行情況,對低于自律價格的企業,進行產品價格核算、分析,如發現有“超低價競銷”嫌疑,則向采購部門發出《監察提示函》,提醒用戶注意產品質量。就當前來看,真正做出有效監督工作的,還是第三方監督機構,例如江蘇省光電線纜商會,已經進行了大量的實際監督工作,形成一種社會威懾力量,為產品價格扶正壓邪做了實實在在的工作。
我國電纜產品價格體系之所以不完善,其主要原因是以上三個方面的力量分散,沒有整合在一起,相互埋怨多,相互理解少,相互溝通更少??磥?,要做好這項工作,還得多理解、多溝通、多支持,把三方力量整合在一起。都是為了行業生存和發展,何苦“只要面子不要里子”?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要想使電纜行業走出產品價格的困擾,還得充分認識、并解決好“月亮”、“星星”、“籬笆”和“影子”的關系。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好比“月亮”。只有“月亮”光潔如水,才能照耀全行業各方面的正常運作。如若烏云遮月,不見天日,則全行業會陷入極大的混亂。全行業數千家企業則好比“星星”,在月亮的照耀下,才能星斗轉移,褶褶生輝,使全行業充滿生機。各層級的第三方監管機構,不論是政府公辦的還是民營的,都好比是“籬笆”,它們是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的藩籬,只有把這個“籬笆”扎好扎緊,才能防止外界不法分子的入侵,保持行業穩定。而“影子”,則是那些被隔離在“籬笆”以外的不法企業,他們如影隨形般地伺機與守法企業肉搏,破壞行業的共生共榮,均在嚴厲打擊之列。盡管這個比喻不太恰當,但能大體上揭示出各有關當事方的責任。
電纜產品價格成了“蘿卜價”,這是業內必須認真對待的嚴肅的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如果長此以往得不到妥善解決,必將引起行業動蕩不安,導致企業經濟效益每況愈下。要扭轉“蘿卜價”局面,除了企業要遵紀守法,適應經濟大環境之外,還需要各有關方面協調一致,共同努力。電纜行業在國家有關政府部門的指引下,通過行業組織和媒體的努力,電纜產品“蘿卜價”的混亂頑疾一定會有所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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